足癬,又稱「香港腳」。它是由於喜歡濕熱環境的黴菌所引起的皮膚感染。 足癬的皮膚變化包括四型 : 脫皮型、水泡型、糜爛型、以及厚皮型。輕微的症狀就是只有脫皮、不會癢。如果長出了水泡, 則可能癢得厲害,抓破了會產生黃色的水或膿。趾間則因潮濕所以皮膚會變白,若破皮則露出裂開後的紅色皮底,疼痛不已。但也有一些慢性感染的患者,不痛不癢亦無水泡,只有腳底出現厚厚的一層皮,偶有脫皮現象,這類患者常常不知道自己患有香港腳,而沒有接受治療。 由於足癬是黴菌感染,因此若不治療 則很容易傳染到其他部位,例如趾甲、手掌、屁股及鼠膝部。若感染到手掌腳掌以外的皮膚其變化為環狀的脫屑紅疹,邊緣界線明顯,一圈一圈的。 由於足癬常引起趾縫脫皮,糜爛,因此細菌很容易由此侵入皮膚而引發感染。輕則趾縫腫痛,重則往上侵犯至腳踝,小腿,造成皮膚紅腫熱痛,即所謂的蜂窩組織炎。患者應該提高警覺,儘早就醫治療。 治療上以脫皮劑及抗黴菌藥膏為主。必須有耐心地擦藥 1至 2個月,才能將它完全根治。同時,一定要保持皮膚的乾燥透氣。長期擦藥無效的病人則可由醫師處方口服抗黴菌藥物治療。